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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報考資格及規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皆可報名:
一、大學校院肄業學生:
   (一)修業滿一學年,可報考各學系(學程)二年級。
   (二)修業滿二學年,可報考各學系(學程)二年級或性質相近學系(學程)三年級。
二 、大學畢業已服兵役期滿或無常備兵役義務者:可報考各學系(學程)二年級或性質相
             近學系(學程)三年級。
三、專科學校或專修科(含應屆)畢業者:可報考各學系(學程)二年級或性質相近學系
            (學程)三年級。
四、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各學系(學程)二年級或性質相
            近學系(學程)三年級。
   (一)已修畢修業年限且修習達畢業學分(二專在80學分以上;三專在106學分以上;
                五專在220學分以上)之專科肄業生。
   (二)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三)在大學或空中大學累計修習大學程度學分或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分達二年制專
科學校畢業學分(至少為80學分)。
五、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
   (一)修滿36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學程)二年級。
            (二)修滿72學分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學程)三年級。

 

引用自:國立中興大學99學年度學士班暨進修學士班轉學考招生簡章 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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