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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考生報考資格:
※請注意:
考生報考資格含學力、經歷(含年資)之認定,以網路上輸入資料為依
據,所有學力、經歷證件(除系所指定繳交外),均於錄取後才驗證;
若經驗證與網路上輸入資料不符或證件假借、冒用、偽造或變造,則取
消其錄取資格,並由考生自負法律責任。
一、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校院(含一般大學、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學
士班學生,且現為大學一年級以上學生(含大一下學期在學生)。
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院校已畢業者。〈男生須已服兵役期滿或無常備
兵役義務者〉。
三、空中大學肄業全修生,修滿36 學分以上者,得報考性質相近學系。
四、專科學校或專修科畢業者(含應屆畢業生)。
五、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專科畢業同等學力報考:
(一)已修畢修業年限且修習達畢業學分(二專在80 學分以上;三專在
106 學分以上;五專在220 學分以上)之專科肄業生。
(二)持有專科同等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明書。
(三)在大學或空中大學累計修習大學程度學分或大學規定推廣教育學
分達二年制專科學校畢業學分(至少為80 學分)。
註:以一貫學制(如七年一貫制)之學力報考者,請於填寫報名資料時敘明
現所就讀之學制,如為【五專加二技者】,須現為五年級之在學生;如為
【高中三年加大學四年者】,須現為四年級之在學生,方可報考大二之轉
學考試,請考生特別注意。
※其他規定事項:
一、本校錄取之轉學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亦不得申請轉系。
二、因操行成績不及格退學或遭開除學籍之學生一律不得報考。
三、報考生能否報考,應自行依有關法令,或遵照所屬機關或上級機關規定
辦理;錄取後能否入學就讀,應自行負責。
四、僑生必須持有教育部分發僑生入學原始分發文件或僑委會發給之正式僑
生身分證明書,始以僑生身分登記,其轉學考試成績不予優待。
五、98 學年度應屆畢業之大學及獨立學院學生,報考轉學考試經錄取者,不
得申請緩徵。
六、應考考生於本招生考試或其他入學考試,若有舞弊情事,經檢舉並查證
屬實者,除取消報考及錄取資格外,並將通知原就讀學校為必要之議處。
七、本校日間學制學士班學生修業期滿畢業前,須通過本校訂定之英語文能
力及資訊能力基本要求,未通過者須加修英語、資訊輔導課程,方可畢
業。

引用自:國立嘉義大學99學年度轉學生招生簡章 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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